学生贷款利息怎么办?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学生因勤工俭学获得的收入,属于该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属于一次性收入,应以每笔收入为一次计算,取得该项收入并入当年收入总额,按照税法规定在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如果学生在暑期打工或长期打零工,且收入比较稳定,如果是在同一单位取得的连续性收入,可以按照1个月的收入为一次计算所得,由支付单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