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的范围是什么?
资产减值包括流动资产减值和非流动资产减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范的是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的减值适用其他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范了存货跌价损失问题。
非流动资产减值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对子公司的投资一般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但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投资一般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新准则对权益法的运用范围有较大扩展,准则规定,本准则第三章所述长期股权投资,即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应当视同运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因此,对于这类按成本法进行核算,但并不属于新准则中所要求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包括在内。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