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有增值税吗?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12号等有关规定,转让股份的收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存在按照销售额缴纳增值税问题。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第三条 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问题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混合性投资业务的计算和确认方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发布。第六条 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发布前发生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