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少原因?
固定资产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发生正常报废、非正常报废、出售、盘亏等情况,导致企业固定资产减少,因此要进行固定的减少处理。
1、固定资产正常报废
正常报废是指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期过长,超过使用年限,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不能使用而进行的报废(报废标准是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报废、折旧年限和有关财务处理规定》执行)。这种报废可通过编制固定资产报废单,报有关部门审核便可执行。
2、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
非正常报废是指未达到报废标准而提前报废的。其原因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自然因素:如遇雷电、洪水等不可抗力所引发的突发灾难;二是人为因素:如操作不当、意外事故、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毁损、被盗等。对于发生非正常报废时,应通过分析其原因,明确经济责任,按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报废。
3、固定资产出售
固定资产出售是指企业以出让的方式把本来属于自己的固定资产,让给某单位或个人所有的一种有偿转让。通常表现为对闲置不用的或企业因技术改造、更新而不再使用且又无法出售的的房屋、仪器、设备等财产,向有需要的单位或个人处理出售的事项。
4、固定资产盘亏
固定资产盘亏是指固定资产使用、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帐、卡登记,或使用保管不善、管理不严格等原因,造成本企业实际拥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与企业固定资产帐面数不符,出现盘亏的现象。